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委員會設置要點,請查照。

發佈日期 : 2015-11-20
南投縣政府 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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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


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8日

發文字號: 府教學字第1040229592號

速別: 普通件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
附件: 設置要點


主旨: 本府前函送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委員會設置要點,其中第三條第(三)項有所誤植,應為「本縣中小學教師代表各一人,共二人」,請查照。

說明: 本府前104年11月9日府教學字第1040221997號函諒達。


正本: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、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

副本: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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