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違反規定兼任公司(商號)負責人、董事及監察人之「未兼任行政職務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懲處標準參考表」1份,請查照。
發佈日期 :
2015-11-05
南投縣政府 函
地址: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
承辦人:許毓芳
電話:049-2222027#27
傳真:
電子信箱:nt221000@gmail.com
受文者: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日
發文字號: 字第1040213818號
速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 參考表
主旨: 檢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違反規定兼任公司(商號)負責人、董事及監察人之「未兼任行政職務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懲處標準參考表」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40119999號函辦理。
二、 請各校依旨揭「未兼任行政職務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懲處標準參考表」覈實辦理。
正本: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、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
副本: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、南投縣政府人事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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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人:許毓芳
電話:049-2222027#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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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日
發文字號: 字第1040213818號
速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 參考表
主旨: 檢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違反規定兼任公司(商號)負責人、董事及監察人之「未兼任行政職務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懲處標準參考表」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40119999號函辦理。
二、 請各校依旨揭「未兼任行政職務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懲處標準參考表」覈實辦理。
正本: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、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
副本: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、南投縣政府人事處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