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修正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第四點附表八「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」,自一○四年六月十二日生效,請查照。

發佈日期 : 2015-10-30
南投縣政府 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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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


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7日

發文字號: 府人退字第1040214558號

速別: 普通件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
附件: 如說明二


主旨: 行政院修正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第四點附表八「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」,自一○四年六月十二日生效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 依據行政院104年10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49934號函辦理。

二、 檢附修正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第四點附表八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

正本: 南投縣政府及所屬機關群組(南投縣政府除外)

副本: 本府人事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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